林洛秋这样的当情人调剂一下是可以的,真要是娶回家那就是自找苦吃!
没有男人会愿意天天哄着一个脾气大的大小姐。
男人也是需要女人安慰的!
而且林洛秋毫无生活技巧,根本就不是过日子的料。
相比之下林知夏工作那么忙都能把他的生活照顾得井井有条,试问这样的女人谁不想要娶回家?
程燕凛眼底爆发出极为明亮的光。
他用近乎狂喜的目光看着林知夏,语气温柔似水:“夏夏,这些事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
这一刻他完全忘记了林洛秋跟林成安。
心底只有林知夏一个人。
七年的过往一一浮上心头。
直到这一刻程燕凛才终于意识到原来这么多年他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林知夏。
脑海之中全是从前的画面,有她冷着脸做实验的,也有她红着脸跟他约会的。
最清晰无比的是他最后一次去找林知夏告白,林知夏终于点头答应的那段画面。
当时他人都傻掉了,直愣愣地说:“不好意思啊你刚才说了什么我没听清,能麻烦你再说一遍吗?”
林知夏的脸咻一下就红了个透彻。
像是初升的红日。
耀眼夺目,让人根本无法从她的脸上移开视线。
本来程燕凛都以为以林知夏的性子不可能再说第二遍了。
没想到她居然点了点头,用颤抖的声音说出了最坚定无比的话:“我说,我愿意跟你在一起。”
“程燕凛,我也喜欢你。”
那一刻程燕凛心中好像炸开了无数的烟花。
毫不夸张地说,那绝对是他从有记忆开始最高兴的时刻。
哪怕当初寒窗苦读十几年终于考取了自己心仪的学校都没有那个时候让他觉得惊喜。
毕竟他向来成绩就很好,会被录取是情理之中。
况且学习是最大公无私的。
你付出了多少,分数自然就会给你回馈多少。
但林知夏这个人却不会。
她高冷而神秘。
一举一动都带着很强的故事感。
让人情不自禁就想要靠近。
而她的身上有一股魔力,一旦你靠近就再也无法从她的身上挪开视线。
程燕凛从一开始就被林知夏的外表吸引,在追求林知夏的过程中逐渐弥足深陷。